2024.03.10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3月13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成都智慧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智能家居设备采购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四川睿和阳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18.700922万元,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合格技术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超级智慧家(上海)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59.140417万元,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合格技术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深圳市奋腾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73.045663万元,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合格技术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四川睿和阳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王尉电气工程师054901101505;
中标候选人(超级智慧家(上海)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杨超杰一级建造师20200903441000078118;
中标候选人(深圳市奋腾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肖春贤一级建造师粤1442022202304026;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四川睿和阳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超级智慧家(上海)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深圳市奋腾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四川睿和阳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排名第一;
中标候选人(超级智慧家(上海)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排名第二;
中标候选人(深圳市奋腾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排名第三;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联系人:陈女士/陈先生
邮箱:chenhai3891@dingtalk.com
电话:17311264136/13008105604
三、其他
成都智慧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智能家居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CIT-GN-2024010062)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成都智慧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委托,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评标结果如下:
(一)评标情况
本项目2024年3月7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7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1.第一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四川睿和阳科技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含税总价人民币7187009.22元(包含20万元暂列金),税率13%
(3)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合格技术标准
(4)交货期:招标人下单后30日历天内完成产品备货,45日历天内完成产品到货,90日历天内完成产品的安装调试,具体按招标人订单要求执行
(5)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王尉电气工程师054901101505
(6)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第二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超级智慧家(上海)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含税总价人民币8591404.17元(包含20万元暂列金),税率13%
(3)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合格技术标准
(4)交货期:招标人下单后30日历天内完成产品备货,45日历天内完成产品到货,90日历天内完成产品的安装调试,具体按招标人订单要求执行
(5)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杨超杰一级建造师20200903441000078118
(6)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第三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深圳市奋腾科技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含税总价人民币8730456.63元(包含20万元暂列金),税率9%
(3)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合格技术标准
(4)交货期:招标人下单后30日历天内完成产品备货,45日历天内完成产品到货,90日历天内完成产品的安装调试,具体按招标人订单要求执行
(5)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肖春贤一级建造师粤1442022202304026
(6)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三)否决投标情况
无
(四)其他
公示期:2024年3月10日至2024年3月13日。发布媒介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云手机官方网站(中国)官方网站网站。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
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成都天府绿道文化旅游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智慧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中和街道新世纪东路333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8-6011391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人:于女士/陈女士
电话:18628077580
电子邮件:4379567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