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智慧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无人零售柜运营合作分成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2023.10.09

成都智慧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无人零售柜运营合作分成项目(第二次)比选公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一、招标条件

成都智慧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无人零售柜运营合作分成项目(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成都智慧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比选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成都智慧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无人零售柜运营合作分成项目(第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成都智慧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无人零售柜运营合作分成项目(第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

3.2 企业类似业绩: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已完成的无人零售柜合作分成项目业绩;

注: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至少一张该合同对应发票复印件(原

件备查),合同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合同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盖章页等内容。

3.3 信誉要求:近3年无不良行为记录,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4 其他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比选。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比选应答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0日09时00分到2023年10月1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选者,请于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6日9:00~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中和街道新世纪东路333号2楼合同采购部获取比选文件。获取比选文件须提供下列资料:

(1)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查验原件,收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人不提供 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9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成都智慧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中和街道新世纪东路333号S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9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成都智慧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中和街道新世纪东路333号S会议室)

七、其他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成都智慧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无人零售柜运营合作分成项目(第二次),比选人为成都智慧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成都一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参加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名称:成都智慧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无人零售柜运营合作分成项目(第二次)。

2.2 采购范围:环城生态区无人零售柜运营,具体点位以甲方通知为准;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2年(合同期限内,驿站投放不超过30台)。

2.5 采购控制价:分成比例不低于10%。

2.6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2.7 中选家数:1 家。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

3.2 企业类似业绩: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已完成的无人零售柜合作分成项目业绩; 注: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至少一张该合同对应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合同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合同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盖章页等内容。

3.3 信誉要求:近3年无不良行为记录,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4 其他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比选。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比选应答均无效。

3.6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选者,请于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6日 9:00~17: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中和街道新世纪东路 333 号 2 楼合同采购部获取比选文件。

5.2 获取比选文件须提供下列资料:

1)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查验原件,收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5.3 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4 比选人 不提供 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6.应答文件的递交

6.1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9日上午10时00 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成都智慧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中和街道新世纪东路 333号S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6.2 本次比选的唱价将于上述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与同一地点公开进行,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

6.3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及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以电报、电传、传真以及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的应答文件及应答文件的修改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开云手机官方网站(中国)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celiafalicov.com)上发布。除上述之外,未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上述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以及比选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成都智慧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纪检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人:成都智慧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中和街道新世纪东路333号

人:余女士

话:028-6011391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一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址:成都市金牛区一品天下大街999号金牛市民中心B座2102号

人:谢女士

话:18180582381

电子邮件:/